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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2022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细则发布时间:2021/9/24 16:40:00       浏览次数:10090次

根据《河北大学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任组长的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定我院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细则,制定我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2.学院成立由纪检书记任组长的接收推免研究生工作监督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本单位复试过程,公布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电子信箱,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3.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原则上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组成。复试过程应作详细记录,如实填写评语。

三、复试形式

复试形式:专业综合面试,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须凭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考生综合面试(复试总分100分,约15—25分钟):

1.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20分), 主要考核考生听力水平及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能力。

考试形式分两个部分:

①考生用英语作自我介绍,约5分钟;

②考生现场根据复试小组成员要求用英语回答相应问题。

2.专业素质及能力(50分),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理论基础与知识综合运用的能力。

考生根据复试小组成员要求回答专业相关问题。

3.综合素质(15分),复试小组成员将通过提问、交流和观察等方式,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人文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及其他相关综合素质。

4.学硕考察学术科研能力(15分), 复试小组成员将通过提问、交流和观察等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科研思维能力。

5.专硕考察临床实践能力(15分),主要考核考生临床实际操作能力。考生现场抽题后,根据复试小组成员要求完成临床实际操作。

四、录取工作

录取时只按照复试成绩进行排序和录取。

1.复试成绩核算方法

取小组成员平均分,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程序

1)以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为单位,按考生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复试成绩相同,按复试单项成绩(外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素质及能力-学术科研能力/临床实践能力-综合素质)排序。

2)根据排序情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3)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有关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4)收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推免生,及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定,完成推免生录取工作。学校不再向接收的推免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正式录取通知书与统考生一并发放。 

5)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拟录取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6)体检在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所有推免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内填报志愿,通过系统接收学校的复试通知及确认待录取,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的拟录取无效。

五、回避原则

凡属考生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者,不得参与该考生所在专业的复试工作。

六、监督小组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312-5981605;0312-5981606

电子邮箱:hdfyjcs@sina.com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

                                                                    2021年9月24日



文:教育处

编辑: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