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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附属医院2020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章程发布时间:2020/9/15 14:50:00       浏览次数:24197次



医院简介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坐落在河北省保定市,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医院始建于1909年,初为防疫医院,由“防疫局”资助,设立观察床数张,工作人员十余名。1945年改为河北省立医院。解放后先后更名为河北省第一人民医院、河北省医院。1983年改为河北省职工医学院附属医院。2005年归属河北大学,更名为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医院分为本部和北院两个院区,本部以综合诊疗优势为特点,北院以肿瘤综合诊疗和结核病防治为特色。

医院床位数2300张,医疗区占地面积188亩(12.5万平方米),医疗区建筑面积16.7万平方米。医院职工3375人,其中高级卫生技术人员662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人员900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河北省突出贡献专家1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24人。

医院努力研究国内外相关学科发展的新思路、新项目、新技术、新疗法,以高新技术为突破点,开展了腹腔镜、胸腔镜、脑室镜、宫腔镜等微创技术,血管介入诊断和治疗、干细胞诊断和治疗、急危重症抢救等高新技术,实现了医疗技术与世界前沿的接轨。目前拥有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单位1个(中西医科),河北省重点学科1个(肿瘤学),省级医学重点学科4个(神经病学、神经外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省级医学重点发展学科2个(心脏大血管外科、介入放射学),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7个(肿瘤内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康复医学、神经内科、普通外科、肾内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培育项目10个(儿科重症、急诊科、呼吸内科、消化内科、新生儿、麻醉、血液内科、皮肤科、检验科、胸外科)。医院为全国直升机航空医疗救援定点医院、日间手术和肿瘤MDT国家试点医院、国家首批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国家级内镜培训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级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拥有河北省肿瘤放化疗机制与规程研究重点实验室、河北省慢性肾脏病骨骼代谢生理学重点实验室、河北省普通外科数字医学基础研究重点实验室;2个专业为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基地。拥有临床医学一级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点,设有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于2018年12月认定为首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2018年9月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普外科专业基地申报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成功。

2014年河北大学附属医院成为国家首批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基地,内含25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基地。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拥有丰富的图书资源及现代化的信息检索系统。临床技能训练中心设有专人管理,训练中心可满足培训计划需要,拥有现代化的临床模拟教学中心,教学设备齐全,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占地约3000平方米,分布于九、十、十一层三层楼,共有不同功能房间35间,另有占地近200平米的独立模拟手术间,配备3个数字化综合学术报告厅,可供学员同步手术观摩和同步语言交流。河北大学附属医院配有优秀的培训师资,齐备的硬件设施,为将学员培养成为合格的临床医师提供有力保障。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作为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考点于2017年承接河北省第一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考官培训,同月承接了河北省第一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实践技能考核,之后分别承接河北省第一届住院医师技能大赛,2018年、2019年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及考官培训。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理论及技能考试通过率均为100%,位列全省第一。


规培待遇


1.我院为学员提供免费集体公寓(4人间),并为住培学员办理职工就餐卡(每人每日补助12元),享受院内职工食堂福利。

2.社会人员和单位委派人员每人每月生活补助不低于3000元,本单位人员每人每月生活补助加上工资不低于3000元。

3.住培学员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注册到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经科室考核合格能独立值班后,学员培训第二年起由所在轮转科室每月进行专项考核,按照专项考核结果,合格者由轮转科室发放当月0.5系数绩效奖金;学员培训第三年起能完成辅助带教任务者,由所在轮转科室每月进行专项考核,按照当月专项考核结果,合格者由轮转科室增加发放0.8系数的绩效奖金;夜班费参照本院职工发放。

4.对社会学员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按照600-800元/人/月以补助形式下发。

5.紧缺专业补助:全科医学、儿科、妇产科、急诊科、康复科、重症医学科、病理科外单位委培学员每月额外增加补助,按照省级配套全科专业标准440元/人/月下发。本单位住培学员不享受此项政策。

6.已接受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含专硕),再次报名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不再享受中央资金、省级资金补助,由住培基地进行适当补助。

7.就业:(1)为当年毕业的学员推荐就业单位;(2)符合我院人事招聘条件,规培表现优秀者、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住培的社会化学员。


管理政策


1.网络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照片,不能是生活照。

2.报名者要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录取的,后果由报名者承担。对弄虚作假的培训申请人,取消其本次报名、录取资格。

3.招录过程中无故缺席相关审核、考试、面试、报到等环节者,视为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并承担相关责任后果。

4.对录取后不按要求报到或退培者(含在培学员参加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教育录取并就读),自终止培训起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按所签协议退还已享受的相关费用(包括培训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

5、学员培训期间,如有事假、病假等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产假期间停发所有生活补助及奖励性绩效。

6、对出现下列情况的学员,由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公室向河北省卫健委申请退培处理:年度考核不合格;年度内2次出科考核不合格;培训周期内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其他违反医院管理、住培管理相关规定的。


计划及专业



招收对象


1.拟在河北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指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下同)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或具备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单位人。

3.2020届已到定向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到,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已接收档案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不招收违约订单定向医学生。


招收范围


1.具有高等院校医学类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者,其中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招收重点。

2.河北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含民营)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

3.河北省二级以下医疗机构需要培训的人员,且优先满足贫困县培训需求。

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4.2020年毕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免费生仅限报考全科医学专业,须经过统考录取进入基地参加培训。


工作程序


招生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核录取、公示报到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5日00:00时至9月21日24:00时。

具体操作如下:

报名网址:www.hbrct.haoyisheng.com(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管理平台),只接收网络报名,不接收现场报名。

1.登录http://www.hbrct.haoyisheng.com(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综合管理平台)。

2.点击“注册”——“新学员”,填写个人信息后,点击“确认注册”后注册成功(用户名为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登录密码由个人设置。已注册的学员使用原来设置的账号和密码可正常登录。)

3.注册完成后,系统首次默认直接登录,再次登录时输入注册时所填写的用户名(手机号)、密码,点击登录。

4.点击“填写报名表”,填写并上传照片后,点击提交。

5.进入系统后查看报名时间和招生计划。

6.点击打印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

1.现场审核时间:2020年9月22日。

2.提交材料:现场确认需要提供的材料。

(1)《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原件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4)如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需携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

(5)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订单定向学员需携带《2020届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履约及同意报考证明》(附件一)。

(7)单位人需提供单位聘用证明原件(盖单位公章或人事公章)或就业协议复印件,以及加盖委派单位公章同意其参加住培的证明(附件二)。

(8)现场审核地点:保定市莲池区裕华东路212号河北大学附属医院6号楼学术报告厅。

(三)考核

考核时间:理论考核时间2020年9月23日,临床能力测评时间2020年9月24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考核地点:河北大学医学部临床实训中心

按照报名填报志愿的顺序,根据面试+理论考核+技能考核测评结果择优录取。

(四)公示报到

公示:河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中心统一公示。

报到: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2-5079014杜老师 刘老师

电子邮箱:hdfyguipei@126.com

地址:保定市莲池区裕华东路342号河北大学医学部行政楼1楼122住培办公室。


附件一:

2020届本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履约及同意报考证明

***,身份证号:**,系我单位2020届订单定向医学生,我单位已接收该同志人事档案,经局党组会研究决定该同志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该乡镇卫生院核定编制**人,现有在编人员**人,缺编**人。该同志已于**年**月**日与我单位及乡镇卫生院签订了服务协议(附:协议复印件)。
经研究,我单位及***乡镇卫生院均同意该同志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该同志所在乡镇卫生院承诺: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到岗服务和培训工作的通知》(冀卫发〔2015〕18号)及我市有关文件精神,保证该同志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基本生活费(     元/月)和社会保障。
我单位负责监督该同志所在乡镇卫生院落实规培期间的基本生活费和社会保障承诺,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107号)及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协调我县相关部门落实将该同志纳入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的相关政策。
县(区)卫生健康局人事处、科(签字):   



乡镇卫生院:                                                    县(区)卫生健康局:
              (院长签字)(盖章)                                                 (局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单位)同意**同志报考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明


**,身份证号***,系我单位**职工,经单位领导班组研究决定同意该同志脱产三年,到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参加为期三年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盖章):

文、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

编辑:董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