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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患沟通办公室
医患沟通办公室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医患沟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疗纠纷防范处置工作及法医临床鉴定、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的管理工作。 
二、妥善完成医疗纠纷防范处置方面工作:
    1、接受患方医疗纠纷投诉,并及时进行医疗纠纷处置。 
2、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信访部门、第三方人民调解机构(包括保定市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及司法局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多部门,参与医疗纠纷院外调解和接访处置。 
3、配合医疗事故鉴定部门、司法鉴定部门,做好医疗损害责任鉴定准备工作。 
4、全面负责医疗纠纷诉讼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律师、涉案科室共同参加诉讼活动。 
5、负责组织召开医院技术专家组讨论会,对医疗纠纷进行讨论、分析,为医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6、负责医疗损害赔偿事宜,根据相关依据向上级领导提供赔偿数额参考意见,执行院领导指定赔偿数额,拟定和签定协议书。 
7、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院内相关制度拟定医疗纠纷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初步意见,供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8、负责向医疗纠纷责任科室下达整改意见书,指出医疗过错行为,及该行为违法性、违规性和危害性,同时指出整改具体措施,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9、负责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工作。 
10、与医疗质控部门共同加强医疗风险管理,负责对医疗纠纷风险识别、评估、分析、处理和监控,做好医疗纠纷预警工作。定期对医疗纠纷进行分类、分析、总结,发现医疗纠纷的新动向,制定新的医疗纠纷防范措施。 
11、负责医疗纠纷档案的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 
12、配合宣传部门,协助完成相关媒体针对医疗纠纷的采访、沟通工作。 
13、负责制定或修订医疗纠纷防范处置预案、医疗纠纷相关制度及工作流程,并根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制度。 
14、负责全院医务人员的医疗纠纷法律法规培训及新员工岗前培训工作。负责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理的培训、案例讲评工作。 
15、负责对医疗纠纷防范及处置工作进行评价。
三、妥善完成司法鉴定中心办公室行政事务方面工作:
1、负责做好中心内外各种会议的会晤工作;
2、负责做好文件、公文、函件的接收、登记、保密、保管、督办工作;
3、负责对鉴定人值班制度、接待受理制度、案卷审查审批制度、定期组织鉴定会议的监督管理及鉴定文书的内部审核工作;
4、督查鉴定文书发放并及时填写卷宗档案目录、妥善保管鉴定材料不得损坏丢失等相关鉴定档案管理有关制度;
5、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不弄虚作假;
6、严肃鉴定工作纪律,树立执业良好形象,定期组织鉴定人对法律、法规、中心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的业务培训学习、协助省厅组织对鉴定人专业知识的再教育培训;
7、定期组织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法律、法规、中心规章制度的的培训学习,做到司法鉴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8、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封存鉴定相关信息;
9、负责信访人员及鉴定投诉案件的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
10、定期组织内部审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向上级相关领导汇报;
11、负责对外联络服务工作。
四、完成上级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