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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入选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发布时间:2018/12/24 8:00:00       浏览次数:5929次

 近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关于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认定结果的公示》,经专家综合评定,认定全国74家高校附属医院(牵头医院)为首批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我院名列其中。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要求,2018年4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开展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建设工作。我院接到通知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在主管院领导的带领下根据示范中心建设指南要求,依托于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省级医学技能考试考点,以及住培办完善的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积极整合申报材料,开展相关申报工作。申报资料详细梳理了我院本科教学、研究生教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分别从医院基本情况、人才培养宗旨及发展战略、教学组织架构及管理、教学资源、培养计划与实施方案、师资队伍、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人才培养质量等方面,充分全面地展示了我院在临床教学培训工作中的优势和成绩。

       此次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申报成功,大大提升了我院在全省乃至全国的知名度。院长张海松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充分发挥国家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的示范辐射作用,充分发挥高校附属医院的医教研协同优势,着力建设高水平临床师资队伍,服务区域临床教师培训工作,促进院校医学教育与毕业后医学教育的有机衔接。


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办公室

编辑:董媛媛 闫紫薇